《幻想大陆》第三届竞技场大赛比赛规则出炉
2010-11-09 13:17:01
 

亲爱的各位玩家:

《幻想大陆》第三届竞技场大赛的比赛规则现已出炉,请各位玩家仔细查看,并以此为基准做好赛前准备。另,竞技大赛的报名规则将在近期公布,还请留意易玩通网的官方公告。

具体比赛规则如下:

1 竞技场比赛共分2大赛区: 序曲赛区(白天组 夜晚组)  夜曲赛区(夜晚组)

2 每只参赛队伍由5名正选队员[含队长]及2名替补队员构成。(所有参赛队员的角色等级必须在25级以上,包括25级)

    3 比赛将在各个服务器的竞技场进行。比赛地图为[角斗场(大赛)],具体形式为5VS5的对战比赛。

4 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的淘汰赛,每场比赛由十分钟准备及十分钟比赛时间构成。

5 赛前由裁判开设比赛房间,并通知两队队长比赛场地及比赛房间密码,带领队员进入房间准备。

6 作为与裁判的联络成员,参赛队伍的队长必须参与比赛。

7 创建场地后2分钟,参赛队伍队员人数不足三人时,该队伍直接判负。特殊原因超时的,由裁判进行判断。

8 比赛开始前参赛队伍成员不得与该队伍报名名单不符,违规队伍将被判负。比赛开始后,不得更换比赛队员。

9 比赛中先击倒对方战队成员十人次的队伍取得此场比赛的胜利。

10 比赛队员一旦进入赛场不许离开。离开者记该局失去参赛资格。

11 入场后比赛正式开始前如果发现对方队员有问题,需向裁判提出由裁判裁决.比赛开始后不予以处理.裁决由当场负责的裁判作最终决定,并以该决定为准.凡不服从裁决,阻碍比赛进行者视为自动弃权当场比赛。

12 比赛入场发生进错攻守方的时候,请队长联系裁判,由裁判将进错的人驱逐出场。被驱逐后当场不得回到赛场,且因此导致参赛人数减少的队伍不得补人。

13 比赛中参赛成员掉线或不能正常游戏,比赛照常进行。

14 两参赛队三场比赛打平,将追加一场加时比赛。

15 两参赛队加时赛打平,则两只队伍都失去晋级的权利。

16 私自宣战者,所属队自动输掉该局比赛。GM宣布离场后2分钟内未离场者,所属队自动输掉下局比赛。

17 队长有权宣布弃权,队长未到场的情况下,队员须选出代表临时行使队长权限,此行为须在入场前决定并通知GM

18 参赛成员严禁将其比赛房间密码泄露给非相关人员。

19 比赛房间不得出现参赛名单以外的游戏角色,违规者将被踢出房间并处以严惩。

20 参赛队伍不得利用非正常游戏手段进行比赛,违规队伍将被判负。

21 整个活动结束前,参赛队伍的成员不可进行替换。

22 活动开始后已报名战队成员不得进行角色更名,否则视为自动退出整个比赛。

23 比赛无关者进入场地视为扰乱游戏秩序,严重者GM有权对其进行停权处理。

24 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归易通幻龙所有。

 其它针对第三届PK赛的信息还请关注易玩通网以及《幻想大陆》官方网站。

《幻想大陆》官方网站:http://www.fantasyearth.com.cn
《幻想大陆》官方论坛:http://bbs.polchina.com.cn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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